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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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何松林
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内部工作分工调整,何松林先生因职务变动需要申请辞去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松林先生通
过持有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29,87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何松林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职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松林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
于2023年8月16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同意选举池雅女
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
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池雅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5月至2012
年12月,在瑞立集团瑞安市瑞莱特汽车照明有限公司任综合部部长;2013年1月至今,任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池雅女士通过持有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份
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9,4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违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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