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成立之后,河南、辽宁农信系统改革也将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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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网站发布两则批复,同意筹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辽宁农商行,批复时间均显示为2023年6月26日。

这也是金监总局今年5月正式揭牌之后,批复的首批农信系统改革方案。去年浙江落地省联社改革“第一单”之后,各地“一省一策”推进农信系统改革的步伐加快,多个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相关方案和规划,目前除河南、辽宁外,山西、四川、甘肃、海南等地也明确进入改革的不同阶段。尽管模式选择主要集中在省级农商行、农商联合银行方向,但实现路径差异较大。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7月底辽宁省联社已开始为省级农商行选聘总行营业部总经理。自8月4日8时起,辽宁省内农商行、农信社进行理财代销系统升级,直至8月14日恢复运行。有当地某农商行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此次系统将进行省级范围的合并升级,但具体情况不清楚。

两地农信系统改革实质推进

金监总局8月4日披露的批复显示,同意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农商行”)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农信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机构名称规范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辽宁农商行”);同意筹建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文件显示,上述批复时间均为6月26日。按照金监总局要求,辽宁农商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均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记者注意到,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辽宁省联社”)曾在8月1日发布《关于暂停办理代销理财业务的公告》通知客户称,省内农商行、农信社将在8月4日8时至8月13日17时进行代销理财系统升级,其间暂停办理代销理财的各渠道新增购买交易功能,赎回及到期兑付可正常进行。

对为何进行较长时间的系统升级、是否与农信系统改革有关等问题,当地一农商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据悉此次系统升级是进行系统合并,由省里统筹,但具体情况不清楚,系统升级期间不影响到期理财产品的兑付。

更早之前的7月31日,辽宁省联社就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省级(辽宁省)农商行选聘公告》,称根据组建省级农商行的工作安排,公开选聘一位省级农商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8月2日则为拓宽选聘渠道发布了选聘补充公告,将选聘范围由“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管理部门及其他金融单位符合选聘条件人员;沈阳农商银行班子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其他省份农信机构符合选聘条件人员”,补充为“沈阳农商银行班子副职(含辽宁农信系统内同职级实职)及以上管理人员皆可参加选聘”。

辽宁省联社2022年1月更新的信息显示,目前该省联社下辖沈阳、大连2家市级农商行、28家县级农商行、30家县级信用社。根据前述选聘公告,辽宁农商行总行营业部负责管理省级农商行在沈阳地区的各分支机构。

这也意味着,此次辽宁省级农商行的成立,并未将辖内全部农信机构统一在内。截至2021年末,全省各项存款超过7000亿元,贷款当年新增累放460亿元,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普惠小微贷款41195户,余额559.1亿元,涉农贷款总量、增量位居全省第一。

模式选择差异化

在我国农信社管理权多轮改革之后,农信系统风险管理再次面临挑战,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探索和深化省联社改革之路。2022年4月,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牌成立,揭开了新一轮农信系统改革的序幕,河南、辽宁也在同年宣布了自己的改革方案。

从今年各省政府工作报告来看,还有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广西、贵州等多省(自治区)提及农信系统改革规划,四川、甘肃则首次明确了改革方向。(详见报道:又有两省宣布省联社改革方案,联合银行、省农商行孰优孰劣?)

今年5月,新三板上市企业琼中农信在一则公告中披露,海南省联社计划与19家农合机构进行深化改革,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且交易各方已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

关于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目前讨论较多的有四种:一是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二是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三是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四是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在“一省一策”导向下,各地改革方案有所差异,但主要集中在省级农商行和农商联合银行两大方向。截至目前,已经披露完成或正在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四川、海南已经明确选择组建省级农商行,浙江、河南、山西、甘肃将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此前分析,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形成规模优势,但更适合经营区域较小、机构数量不多的省份;将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仍是相对优化且当下更为主流的模式,该模式可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

但联合银行模式依然存在未打破“省联社-农商行”二元管理模式的缺点。相比之下,董希淼认为,将省联社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参股农信机构,是改革最彻底的一种模式,既解决了产权和控制权关系的悖论,理顺公司治理机制,也不动摇县域法人地位。但此模式需要有合格的发起股东及资本金,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中小金融机构合并改革是大方向

尽管模式选择大同小异,但在具体实现路径上,各地差异依然较大。

以此次获批筹建的辽宁农商行为例,不同于海南披露的改革方案(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商行),辽宁组建的省级农商行与其省联社具有并列性质。董希淼对记者表示,这一模式或具有过渡属性。

“省联社的改革,一方面遵循‘一省一策’,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动态不断完善的过程,有些省份不会一蹴而就,可能需要分好几步走。”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辽宁农商行的成立只是完成了部分农信机构的整合统一,接下来是否要对剩余农信机构统一合并,还要关注其下一步安排。

曾刚表示,对于农信机构较多的地区,建立统一法人农商行需要完成大量工作,包括机构逐一协商沟通、资本注入、股权变更等,因此需要一定时间。综合考虑辽宁当地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优先启动辽宁农商行的筹建,或只是改革的第一步。

尽管同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不同省份的改革方案也体现出“一省一策”的特点,涉及内容和范围差别较大。董希淼此前指出,河南、山西的联合银行属于自上而下的控股模式,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自下而上的模式恰恰相反。

曾刚表示,浙江的改革路径相对简单,在股权框架、管理机制方面变动相对较小,这与当地农信系统经营特点、风险大小、原管理体制有效性等有很大关系,而省去注资等环节也让浙江省的改革落地起来更快。河南这种通过自上而下注资控股方式的管控,在股权架构、管理机制方面更合理,改革更彻底,但协调工作更为繁琐、资金要求更高、时间周期更长。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金融行业人士认为,从改革迫切性和监管导向来看,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还会继续提速,尤其当前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压力下,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至关重要,合并改革是大方向。

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多次强调要推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推进农信系统风险化解、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部署下半年工作中重申,“要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根据2022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截至去年四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高风险机构较2019年峰值时压降近半,风险总体可控。346家高风险机构中,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202家和112家,占比超过90%,且集中于个别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