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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毒品犯罪案件诉讼中作证的证人,人身安全往往面临危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会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来保护证人的安全: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